





近期,央行支付結算司發布《關於開展加強支付結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銀支付【2019】177號),通知表明,央行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加強支付結算管理督查工作,現場督察2019年9月前完成。
對銀行和支付機構而言,督察重點內容是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和“斷直連”工作。《通知》顯示本次督查工作有三個階段:
1、自查自糾(2019年8月底前) 機構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有關工作要求尚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應立即整改。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斷直連”工作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現場督察階段(2019年9月底前)
由央行省級分支機構支付結算處負責組織,對轄區內各銀行、支付機構開展現場督查,且督查率需達到50%,督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查閱機構相關工作資料、管理制度、業務系統、業務檔案,了解其加強支付結算管理情況;
(2)隨機抽取取消許可後開立的部分企業銀行賬戶(100戶以上),檢查銀行對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情況;
(3)通過對接公安機關,調閱其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台或線下協查資料,核實銀行和支付機構防範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情況;
(4)檢查機構間是否存在直連業務或變相通過直連方式開展業務;
(5)抽查前期“斷直連”工作執行不到位的支付機構在開展跨行清算業務時是否通過銀聯、網聯處理;
(6)是否已停止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服務;
(7)存量業務是否已全部遷移到合法的清算機構處理。
3、問題處理階段(2019年11月底前)
對加強支付結算管理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的機構,採取約談、通報等措施,責令限期整改,並將相關機構列入現場檢查重點對象(以後常來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