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了解到,今年4月,湛江市網警支隊在對本地一個詐騙團夥開展偵查時,成功研判出兩個“第四方支付平台”新型犯罪團夥,並發現由“第四方支付平台-金融詐騙平台-詐騙團夥”組成的犯罪產業全鏈條。
據了解,第四方支付是相對第三方支付而言、介於第三方支付和商戶之間的網絡支付平台,沒有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許可牌照,屬於違法網絡支付途徑。第四方支付常常被犯罪分子用於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等非法用途,是網絡黑產犯罪鏈條中的支付環節。
經警方偵查發現,涉案的兩個第四方支付平台為湖南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某外包服務有限公司所開發運營。該兩公司與第三方支付平台(杉德支付網絡服務發展有限公司)或者銀行合作,成為這些機構的客戶或者代理商,成功開通資金通道,通過中介大肆發展商戶,在明知商戶實施詐騙或者賭博等犯罪行為時,仍向犯罪分子提供資金通道。同時,該第四方支付平台幫助犯罪分子製作或購買假的營業執照、身份證,在與下遊的犯罪分子結算時,收取0.85%的手續費。警方在調查中發現,有金融詐騙團夥利用該第四方支付平台的支付通道,誘騙受害人在所謂的“金融投資”類App上通過上述第四方支付平台等渠道充值,再以炒外彙、期貨、比特幣等方式進行 “投資”。事實上,這些“投資”價格都是嫌疑人在App後台人為操控的,並非真實波動,隻為詐騙受害人錢財。
鑒於該案案情重大、情況複雜、涉案人員眾多,為確保案件偵查、收網抓捕等工作的順利開展,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淨網8號”專案。7月15日,在摸清掌握了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以及涉案人員的相關信息後,專案組組織精幹警力分赴廣州、深圳、東莞、湛江、長沙、上海等地同時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107名,扣押現金160餘萬,凍結資金1300餘萬,查獲涉案電腦、手機、銀行卡一大批,團夥核心人員全部到案。至此,一個由“第四方支付平台-金融詐騙平台-詐騙團夥”組成的犯罪產業全鏈條被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