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移民局已向司法部建議,給外國公民簽發有效期為30天的落地簽證,但落地簽證不能延期。
菲律賓移民局發言人仙道描說,在移民局的行動組檢討了落地簽政政策的可能弱點後,移民局已向司法部長藝描拉提交了其立場書。
她在短信中說:“管理層向司法部建議,落地簽證最長有效期為30天,不得延期,以及根據所提供的行程單允許逗留的天數。”
副發言人馬武轆說,移民局已在上周向司法部提交了其建議。
在現在的政策中,獲落地簽者可在菲國居留30天,並且可以延期最多6個月。
當被要求發表意見時,菲律賓司法部副部長兼發言人帛禮地說,菲司法部認為縮短簽證有效期作為防止可能的濫用的措施,他補充,那是司法部的一個提議。
帛禮地說:“我們感興趣的是移民局提出旨在進一步防止落地簽被濫用的其他措施提議。我們將盡快檢討和評估該建議。”
帛禮地在本月初說,由於對大量中國公民湧入菲國的擔憂,移民局在外交部長陸辛提出有必要終止該政策之前便已開始對該政策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