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黑產、電信詐騙、博彩等平台日益猖獗,監管部門此前已屢次發出通告對支付機構作出指示,要求各支付機構應擔起相應監管職責,加強管理規範。
就在近期,筆者看到央行下發支付機構一份《金融風險提示函》,對支付機構加強商戶身份和開戶意願核實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部分支付機構對聚合服務商拓展商戶的真實性、合法性缺少必要、嚴格審核,未履行商戶審核的主體責任。

《金融風險提示函》指出經監管調查發現主要風險點包括:
一、批量傳輸商戶資料,商戶真實性無人負責。
根據監管調查發現,部分支付機構通過與聚合技術服務商簽訂服務協議,將商戶審核責任及其帶來的風險損失轉嫁至聚合技術服務商,部分大型聚合技術服務商通過其自身展業APP實現商戶申請資料在線錄入,遠程發展商戶,並未實地對商戶進行確認。部分聚合技術服務商與支付機構商戶管理系統對接,實現申請資料在線批量傳輸,支付機構系統自動接收申請資料,既無實地核驗,也未核查商戶營業執照的真實性,造成出現大量虛假商戶。
二、變相接入網絡賭博等非法交易平台。
監管調查發現,一些網絡賭博平台為掩人耳目,利用支付機構及其聚合技術服務商對商戶審核形同虛設的漏洞,申請多個商戶收款碼,轉移至賭博網站用於分散收款,以達到規避交易監測的目的。
監管進行嚴格要求
一、對聚合技術服務商進行分類管理,強化商戶身份核驗。
各支付機構應對開發商戶入網系統或能夠通過APP進行遠程進件的聚合技術服務商進行重點管理,對其拓展商戶的真實性逐一核驗,支付機構應要求聚合技術服務商必需面見商戶法定代表人並留存照片或視頻,對商戶辦理支付業務的真實意願進行確認。
二、完善商戶入網審核制度,通過工商登記系統核驗商戶證照真實性。
三、加強交易監測,完善事中調查機制。
1.對同一收款人在支付機構辦理多個商戶入網的,強化身份核實,提高風險等級,對其經營內容進行持續監測,定期開展巡檢;
2.通過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出生年月判斷其年齡,對於年齡較小且申請多個商戶入網的,強化身份核實;
3.對同一個身份證件在同一家支付機構辦理的全部小微商戶進行限額管理,通過系統設置基於信用卡的條碼收款金額日累計不超過1000元,月累計不超過1萬元。

早在今年3月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85號文)。
85號文要求針對當前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和新情況,從健全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等方面提出21項措施,明確要求支付機構切實履行商戶身份核實、交易風險管理等職責。
儘管近年央行已出台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多個規範性文件,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機制,採取有效的反洗錢措施,對支付、轉賬金額限制等,但部分支付渠道仍然被網絡犯罪活動利用。
微信支付對間聯商戶進件審核
上月,微信支付向合作的服務機構發布政策調整公告,由於包括85號文在內的監管要求,微信將對“APP支付”和“Native支付”進行風控升級 。到9月15日,存量“APP支付”和“Native支付”(掃碼支付)交易將停止支持部分場景。

筆者就安全問題向支付機構相關人士了解到,由於收單機構進行商戶的進件與微信支付直聯存在一定的差異,而讓許多灰色商戶鑽了空子,導致在APP支付和掃碼支付上被犯罪分子利用從事網絡“黃賭毒”活動。
在諸多案件中,犯罪團伙非法批量註冊未經真實性審核的企業商戶,利用第三方支付公司接口進行收單,為網絡賭博形成資金流轉結算通道,躲避金融監管。
在央行和監管部門的文件要求下,對於這一風險,支付機構不僅應予以重視把合規放在重要位置,更應加強自身對支付場景的把控力度。筆者了解到,除了微信支付,其他頭部支付機構也已經開始加大“APP支付”等相關支付場景的商戶審核和交易風控力度,以此應對日益嚴峻的合規壓力和運營風險。
博彩類將成為嚴打重點
近期,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在京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防範打擊整治跨境網絡賭博活動工作。
其中特別強調的是,公安機關需要深挖打擊一批為跨境網絡賭博等犯罪提供資金結算的“地下錢莊”和網絡支付平台,集中打掉一批為跨境網絡賭博犯罪提供技術支撐的國內網絡運營商及公司,切實形成對跨境網絡賭博活動的有效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