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9時許,9名“1·07”特大販賣對公賬戶和銀行卡案犯罪嫌疑人經過近2000公裏的長途押解,抵達陝西漢中南鄭。此前一日,另外一起電信詐騙案5名犯罪嫌疑人剛從異地押解回南鄭。
據介紹,根據公安部下發的線索,在漢中市公安局的指揮協調下,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聯動,南鄭分局多個警種的30餘名警力輾轉陝西、河南、山西等地,曆時1個月艱苦鏖戰,於2019年8月1日對公安部督辦的“1·07”特大販賣對公賬戶和銀行卡案漢中境內涉案人員進行全麵收網,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方某(男,南鄭人),現場查獲成套作案工具7套;循線追蹤抓獲方某上線周某春(女,浙江蒼南縣人)、黃某忠(男,浙江蒼南縣人)、朱某進(男,江蘇睢寧人)、徐某章(男,山東棗莊市人)等人;並通過深挖拓線,打掉為電信詐騙犯罪刷單洗錢團夥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嶽某陽(男,河南漯河市人)、宋某龍(男,河南許昌市人)、張某奕(男,河南許昌市人)、權某偉(男,河南漯河市人)4人,繳獲涉案電腦2台、手機15部、車輛4台、pos機1部。
據辦案民警介紹,方某倒賣對公、對私賬戶銀行卡套件(含公司營業執照資料、公章、銀行卡、銀行U盾等)給網絡賭博、電信詐騙、洗錢等犯罪團夥,並從中獲利。目前,兩案1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出售個人銀行卡或者充當所謂的‘法人代表’,隻能是占小便宜惹大麻煩”。負責此案的張警官提醒公眾稱:“買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看似隻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卡、辦賬戶,當把銀行卡和對公賬戶出售給詐騙分子,這些人也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