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戒掉賭癮想去坐牢,易冷(化名)謀劃了一場縱火案。
日前,記者從上海市鬆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放火罪是危險犯罪,不要求危險後果的發生即可構成犯罪,因此該院以涉嫌放火罪對該易冷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易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喂!110嗎!我在某賓館放了火!你們快去!”4月20日21點,上海市鬆江區某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
警方隨即趕往現場,疏散賓館及周邊群眾,設置警戒線,並對該賓館內的房間逐一進行排查,查至該賓館1015房間時,發現該房間床上放有點燃的蚊香,蚊香上覆蓋著幾層紙巾,一旁還放有打火機、電源線、被子等易燃易爆品。
由於發現及時,蚊香並未點燃周邊易燃物,釀成大火,一場災難得以化解。當天23時許,就在警方還在搜尋縱火者時,他就自動上門自首了。
據易冷交代,他2018年在上網時誤點了網上賭博平台的鏈接,自此開始了沉迷賭博的頹廢生活,直至2019年,他已經輸掉了150餘萬元。意識到賭博的危害,易冷想戒掉自己的賭癮,卻屢屢失敗,為此,他想出了一個“主意”——隻要坐了牢,自己沒法上網賭博,就可以戒賭了。
易冷供述,打定主意後,他開始思考既犯罪而又不傷人的方法。他本想在賓館點燃被子縱火,自己跳窗離開,但看到自己入住的賓館地處鬧市、客人很多,他就打消了念頭,而後,他又想去買刀捅人,卻也下不去手傷人。
最終,他想出了這樣一個自以為較“安全”的做法,用蚊香來縱火。
易冷的計劃是,利用蚊香逐漸燃燒的特性,在蚊香的後半段上覆蓋紙巾,設置一個簡易的“定時”點火裝置。為了防止火勢難以控製,他先行做了多次實驗,計算好從點燃蚊香到紙巾著火所需的時間,隨後才正式實施本次縱火行為,並在可控的時間內,及時聯係了警方。
承辦檢察官表示,放火罪是危險犯罪,不要求危險後果的發生即可構成犯罪,在本案中,盡管易冷有種種自以為妥帖的考量,但他所點燃的火源已經獨立燃燒,確實能夠引起火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上海市鬆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放火罪對易冷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易冷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