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罪,但對金額有異議”“我認為自己是賭博,並不是開設賭場”…… 昨日的庭審中,雖然大部分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但庭審過程卻頗為激烈,庭審的焦點主要集中在被告賭資數額高低、被告人開設賭場罪的認定兩個方面。此外,一些辯護律師認為電子數據鑑定結果沒有法律效應,不應成為犯罪證據,被審判長當庭駁回。
據該案審判長李年富介紹,5天的庭審焦點大同小異,公訴人與辯護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為此也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檢察機關認為,對於起訴書上的金額和罪名認定,有銀行明細、微信轉賬記錄予以證明,但辯護人所說的其中包含被告借款、生意等金額,並沒有證據認定;對於部分酌情從輕處罰情節沒有異議。此外,此案公安機關通過遠程數據勘察的取證符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電子數據取證規則》,其電子數據鑑定結果具有法律效應。
被告之間多為親朋好友
據介紹,該案是一宗非常典型的網絡賭博案,特點非常明顯,尤其是賭博網站的受眾上,大部分參與網絡賭博的被告人基本都是通過朋友圈發散。如第一天接受庭審的27名被告人,大部分都在某鎮做茶葉生意,相互之間也都認識,其中有兩名被告人還是福建的茶商。
除了朋友圈外,親戚之間的擴散也非常明顯。如被告人賴某明經朋友介紹後,不僅自己參與賭博,還開始拉攏身邊人下注,並將弟弟賴某棠也拉入夥,最終兩兄弟同堂受審。
李年富稱,網絡賭博案一般都是從被告人朋友圈中擴散,不少被告人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在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李年富的說法,在被告人的最後陳述上得到了印證。5月10日庭審的最後陳述上,15名被告人中,有10人的第一句陳述就是“我不懂法”四個字。
法庭將在1個月內宣判
據李年富介紹,目前該案的庭審工作已全部結束,108名被告人中,共有105人認罪,3人對檢察機關的控訴全盤否認。對於整個判決工作而言,仍有許多工作要做,加上本案被告人數過多,因此,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預計一個月時間內法庭會進行宣判。